新闻动态NEWS

惠民县商务局:紧密结合消费民生制定惠民政策大力促进消费品更新换代
近日,惠民县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“‘走在前、挑大梁’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惠民实践新篇章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——县商务局专场。县商务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何东明为大家介绍惠民县在推动汽车、家电、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,目前有哪些好政策、好措施。
据何东明介绍,今年以来,县商务局主动作为,将促进消费与惠及民生紧密结合,采取政府引导、企业主导、社会联动、市场推动方式,千方百计促消费激发市场活力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“消费促进年”及“消费品以旧换新”要求,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,制定了《惠民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,策划开展年货节、家电、家装、汽车以旧换新及车展等6场促消费活动,发放汽车消费券100万元。
汽车报废更新。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。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对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,均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贴。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,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。
汽车置换更新。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,并在滨州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(均为新车),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,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。其中,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,购车价格8万元(含)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。价格8万元(不含)至20万元(含)的每辆补贴8000元,价格20万元(不含)以上的每辆补贴12000元;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,购车价格8万元(含)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,价格8万元(不含)至20万元(含)的每辆补贴10000元,价格20万元(不含)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。购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。
家电产品以旧换新。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7月24日(含)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、洗衣机、电视、空调、电脑、热水器、家用灶具、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商品,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%补贴,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,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%的补贴。每位消费者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资金总额控制,先到先得,额满即止。
家装厨卫“焕新”。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洗碗机、蒸烤一体机、净水器、垃圾处理器、智能马桶(智能马桶盖)、浴室柜(淋浴花洒)、扫地机器人、智能晾衣架8类厨卫、智能家居产品,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%给予补贴,其中购买产品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,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%给予补贴。每位个人消费者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每人最多购买8类8件(台)换新补贴产品,总补贴金额不超过16000元。资金总额控制,先到先得,额满即止。(本网记者)